<legend id="h4sia"></legend><samp id="h4sia"></samp>
<sup id="h4sia"></sup>
<mark id="h4sia"><del id="h4sia"></del></mark>

<p id="h4sia"><td id="h4sia"></td></p><track id="h4sia"></track>

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
  • <input id="h4sia"><address id="h4sia"></address>

    <menuitem id="h4sia"></menuitem>

    1. <blockquote id="h4sia"><rt id="h4sia"></rt></blockquote>
      <wbr id="h4sia">
    2. <meter id="h4sia"></meter>

      <th id="h4sia"><center id="h4sia">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</center></th>
    3. <dl id="h4sia"></dl>
    4. <rp id="h4sia"><option id="h4sia"></option></rp>

        今天是:2018年12月6日 星期四

        关于《关于切实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确保持续稳定发挥效益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读

       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2-09-18
        来源 计划财务处 解读单位 365bet真人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_外勤365官方网站乡村振兴局

        一、出台背景

        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,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浪费流失,确保持续发挥效益,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支撑,是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,是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要求。在完成扶贫项目资产清查摸底、确权登记工作基础上,应切实把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作为一项长期性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管理机制,提升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水平,确保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,特印发该文件。

        二、主要内容

        一是强化责任,严格规范管理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坚持在现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内开展,做好责任划分。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理,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的全部纳入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体系。过渡期实施的产业项目,财政投入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,要及时登记确权,权属和收益权应尽量下沉到村、到户”。

        二是分类施策,提升管理质效。经营性资产要以确保保值增效为目标,做好风险防控,强化运营方案的审核备案,提升管理水平。公益性资产要以保障长效运行为目标,科学制定管护标准和规范,合理选择管护模式,有序推进管护体制改革。到户类资产要以更好发挥效益为目标,充分发挥农户自主经营权,对发生风险的资产,要及时采取针性帮扶,防止返贫致贫问题发生。

        三是激发活力,盘活闲置“休眠”资产。要重点盘活长期闲置、低效运转资产,对受疫情影响、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产业帮扶项目,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帮助,支持恢复正常生产经营,防止出现新的闲置资产。着力激活资产融资功能,进一步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渠道。鼓励各地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激励制度,不断完善奖励激励机制, 

        四是科学分配,突出资产收益帮扶特性。要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,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,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。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、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。

        五是优化机制,保障管护运行经费。坚持按产权归属,落实后续管护责任,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解决扶贫项目资产管护经费。统筹现有财政资金渠道,支持农村供水工程、农村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后续管护。村内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管护经费应由村集体经营收益、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。确权到县的经营性项目资产收益可对集体经济薄弱、管护资金保障困难的村适当予以补助。

        六是加强监管,确保项目资产安全。建立健全资产监督检查和跟踪监测机制,加强对资产运行的绩效评价。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监管制度和集体资产登记、保管、使用、处置等制度,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机制。加强纪委监督、审计监督、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,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产重大事项、信息公告公示制度,不断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报告制度。

        三、工作要求

        一是坚持“省负总责、市县乡抓落实”的工作机制,地级市要加强对所辖县(市、区)的监督指导。县级要建立工作协同推进机制,加强统筹谋划、细化工作举措、强化指导监督,切实负起主体责任、抓好贯彻落实。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,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,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。二是县级要认真履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主体责任,健全制度、明确责任。乡镇要着力加强资产后续运营管护的日常监管,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领域相关制度规定,履行好监管职责。三是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、好做法,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知晓度。畅通意见表达渠道,积极回应各方合理关切。
            

        关联文件:关于切实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确保持续稳定发挥效益的通知


        附件下载:

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